资源型城市(淮南市)可持续发展工程采煤塌陷区综 合治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移民安置政策框架 RP1707 v2 一、项目简介 淮南市政府正申请世界银行贷款进行九大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覆盖 2 九大采煤塌陷区 9.3 km 的面积,由三个子项目组成:(1)环境修复和水系治 理;(2)基础设施改善和项目区域开发利用;( 3)项目管理和技术援助。项 目不仅要改善项目区的环境,而且还要通过土地的合理开发造福当地居民,计 划实施的时间是从 2015 年到 2020 年. 二、移民政策框架的基础 采煤区的沉降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时间,受地面沉降影响的住户在近十年中 都已经陆陆续续迁出该区域。但仍有少数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住户留居下来:1) 有些住户不在沉陷区内;2)不符合安置条件,如流动人口、无证自建房、不是 淮南市户口等; 3)已经安置了但不愿拆迁原来的住房,如,安置对象是父母 (矿业集团的老职工),但子女不是,他们把安置房给子女了,自己就不搬了。 这些留居人口主要集中在崇文村、矿北村和矿南村等居民点(见表 1)。 表 1 采煤沉陷区内留居人口分布及数量 序号 名称 所在社区 所在镇、街道办 家庭(户) 人口 1 崇文村 红旗社区 九龙岗镇 22 60 2 矿北村 重华社区 九龙岗镇 60 212 3 水泥厂路东侧如 矿南社区 大通街道办 368 1500 矿南村等 4 殡仪馆宿舍 矿南社区 大通街道办 38 130 5 站前居民点 站前社区 大通街道办 6 26 Total 494 1928 这些居民都有在 5 年内搬走的可能。现行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仅仅覆盖受 项目活动直接影响的 2768 亩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有 6 户 26 人将要搬迁(上 表中的站前居民点)。剩下面积(11182 亩)的 1902 人,如果他们要在项目实 施阶段搬迁,就要按照本安置政策框架执行。本政策框架定义了移民安置的原 则和目标、相关指引、权利、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补偿和恢复方式、公众参 与的特点、以及抱怨申述的程序,这些将用于指导补偿、安置和恢复活动。 三. 目标和原则 目标:本政策框架的目的是确定减缓移民安置影响的原则,阐明组织安排,包 括补偿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PAPs)的土地和财产损失,由搬迁和安置引致 的生计变化,以及帮助他们搬迁和恢复。由于移民安置常常影响(经济上、政 策上和社会上)最脆弱和边缘化的群体,因此,本政策框架将尤为关注搬迁对 这些群体的影响,如贫困人员、无地农民、老人、妇女、儿童、少数民族,或 残疾人。每一项措施都尽量避免和减少征地拆迁。 主要原则:本移民安置政策框架遵循世界银行业务手册中的 OP4.12 部分概述的 原则,主要有下面几点: (a) 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征地拆迁。如果征地不可避免,项目应有专门 措施减少对移民的负面影响,尤其是脆弱群体; (b) 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都将得到赔偿、安置和恢复,从而提高他们的 生活水平、收入和生产能力,或至少能恢复到项目前的水平; (c) 在项目区内居住、耕种、或拥有资产的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都有 资格为他们的财产损失和收入恢复获得赔偿和帮助。如果损失的资产没有认可 的合法权力,也不能取消这些人获得赔偿、恢复和安置的资格; (d) 提供的恢复措施包括: 1 )以全额重置价赔偿住房和其它基础设施; 2)征地补偿;3)搬迁补助费和过渡安置费;4)以市场价赔偿作物、树木和其 他农产品;5)恢复生计的其它资源和相应措施; (e) 有土安置是首选,但在下列情况下,货币安置可以替代有土安置:1) 在项目区附近无法提供土地;2)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愿意接受以全额重置价 计算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配有相应的恢复措施,这些措施与项目收益一起 能使收入至少恢复到项目前的水平。 (f) 安置计划必须与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协商并得到同意后才能实施; (g) 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拥有或管理的资源,如果以公产的目的而被征 收或强制性地限制使用,都应该有措施减缓负面影响,以确保这些人能够持续 使用同等资源。 四. 土地征收及移民安置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指导移民安置计划和实施的法律框架应以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政策 (OP4.12)、国家、安徽省和淮南市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制定了完整的法律框架和政 策,如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地 方政府也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和政策,管理和指导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和 补偿工作。淮南市政府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和政策,颁布了地方法规和政策, 管理和指导相关的地方工作。 编制本政策框架所引用的主要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10 月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256 号发布,根据 2011 年 1 月 8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 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SC [2004] 28 号)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 等别的通知(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 五.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包括所有安置成本的支付)将由淮南市 政府负责。市政府委托项目办编制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并报世行审批。移民计 划将包括下列相关内容(如果与本项目无关,应该在移民行动计划中特别声 明): 基础计划程序包括: (1)受影响区域的社会经济调查;(2)受征地、存量土 地资源和其他资产影响户的人口普查 ( 包括人口、户主、村名、征地类别和数 量、影响程度);(3)安置措施的准备,在政策、法律、法规和受影响人协商基 础上的补偿标准;(4)行动计划和实施程序的准备。 行动计划包括:(1)相关土建工程的描述,土地征收的位置和面积;(2)土 地征收的目的;(3)相关政策和法律;(4)基础数据 (受影响户的基本信息 ); (5) 补偿标准; (6) 机构、职责、人员配备; (7) 公众参与; (8) 生计和社区影 响; (9) 土地征收进展; (10) 详细的生计恢复措施; (11)成本预算和时间表; (12)土地征收的监管、监测和评估。 六.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 移民行动计划必须在待选的移民安排中说明所有已经采取的,或将要采取 的措施,覆盖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鼓励公众在改善生计、提高生活水平或 恢复行动方面的参与意识。为了确保受所有项目影响人的观点和意见能得到充 分考虑,公众参与应该在项目的设计和移民措施实施期间得到执行,必须贯穿 移民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和外部监测的整个过程。 在移民安置行动计划起草和结束阶段,地方项目办和业主也应该向受影响 人员和项目区周边群众公开。移民计划的第一稿至少在世行评估前一个月公 示。计划的终稿必须在世行通过后再公示。在计划公示期间,本政策框架也要 在项目区公示,收集受影响人的意见。 七. 申诉程序 由于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参与了安置工作,安置不应该有实质性的争 议。但是,为了确保他们有一个途径对征地和安置过程中的问题提出申述,必 须建立一个抱怨事件的解决程序。 阶段 1:如果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对安置和建设工作不满意,他/她可以 向村委会口头表示,或书面呈交,能够在两个星期内得到处理意见。 阶段 2:如果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不满意阶段 1 的处理意见,他/她可以 在收到处理意见后向县/区安置办提出上诉,能够在两个星期内得到处理意见。 阶段 3:如果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仍然不满意阶段 2 的处理意见,他/她 可以在收到处理意见后向市项目办提出上诉,应该在四个星期内得到处理意 见。 阶段 4:如果受所有项目影响的人员仍然不满意阶段 3 的处理意见,他/她 可以在收到处理意见后 15 天内向民事法庭起诉。 八.监测及评估 项目办将监督和监测移民行动计划的实施。监督和监测结果将记录在案, 每季度上报世行。 内部监测和监督:  根据移民政策框架和移民行动计划检查实施情况,包括基线信息、资产损 失的价值和补偿、安置与恢复权利的实施。  监测移民行动计划是否按设计和批准的实施。  监测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资金是否及时和充足,资金使用方式是否与移民 行动计划一致。  记录所有的申诉和解决方法,确保申诉得到及时处理。 独立外部监测:项目办将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一个独立机构对移民行动计划 的实施执行定期的外部监测和评估。这样的机构可以是学术机构或独立的咨询 公司,但必须有经验丰富的合格成员,他们授权的调查范围必须得到世行的接 受。 为了检验内部监督信息和监测报告,外部监测和评估机构将在移民安置行 动计划实施 6 个月后进行抽样调查(5-20%的样本率)。主要目的是:  评估公众参与和补偿赔付程序和恢复权利是否实际展开,是否与移民政策 框架和移民行动计划一致;  评估移民政策框架的目标(改善或至少保持受所有项目影响人员的生活水 准和收入水平)是否实现;  收集项目实施后定性的社会经济影响指标。 监测和评估期间鉴别出的任何问题将上报世行,地方项目办将查找原因并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为了实现移民政策框架的目标和原则,将提出改进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 过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