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国指导文件 针对投资项目融资的 环境和社会框架 环境和社会标准 1 环境和社会风险与 影响的评价和管理 指导文件为借款国应用《环境和社会标准》提供指导,这些标准是世界银行 2016 年《环境和社会框架》的组成部分。 指导文件帮助解释各项《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指导文件并非世行的政策,也不具有强制性。在项目决策过程   中,指导文件不能取代在决策过程中正确判断力的必要运用。若指导文件与《环境和社会标准》有任何不符或冲突, 以《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规定为准。标准的每一段都在一个框中以作显示,随后为相应的指导说明。 第一版 2018 年 6 月发布 ii 目录 简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适用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A. 使用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B. 环境和社会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C.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D. 项目监测和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E. 利益相关方参与和信息公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附件 1 :环境和社会评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附件 2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附件 3 :承包商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参考文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iii 简介 《环境和社会标准 1》规定,在世界银行通过投资项目融资所支持的项目的各阶段,借款国对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 1.  响负有评价、管理和监测的责任,以取得与《环境和社会标准》相符的环境和社会效果。 2.  这些《环境和社会标准》通过基于风险管理和以结果为导向的方式,帮助借款国管理项目的风险和影响,并改善 环境和社会绩效。每一项《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目标都对项目的预期结果做出说明,并提出具体要求,用来帮助借 款国采取适合项目性质和规模、与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程度相应的方法来实现这些目标。 3.  借款国 1 将针对拟由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进行环境和社会评价,确保项目在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环境和社会评价应与项目的风险和影响相适应,成为项目设计的依据,并用于确定减缓措施和行动以及改善决策。 脚注 1.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国可能不是直接实施项目的实体。然而,借款国应负责确保项目按照世界银行认可的特定方法和时间进行准备和实施, 以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全部适用要求。借款国应确保参与项目实施的任何实体均支持借款国在《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和特定法律协议  (包括《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条款下的承诺和义务。借款国雇用的,或代表借款国的承包商或项目执行机构均被认为在借款国的直接控制之下。 4.  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借款国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潜在风险与影响对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影响进行与之相适应 的系统管理。 5.  在评价、拟定和实施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的项目时,在适当情况下,借款国可与世界银行达成一致意见,全部或部 分采用借款国的国家环境和社会框架来处理项目的风险和影响。前提是此举能够使项目实现与《环境和社会标准》 实质性一致的目标。 《环境和社会标准 1》包括以下附件,这些附件详细列出了具体要求,并构成《环境和社会标准 1》的一部分。 6.  (a) 附件 1《环境和社会评价》 (b) 附件 2《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以及 (c) 附件 3《承包商管理》 目标 • 按照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的方式识别、评价和管理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 • 采用管理及减缓措施排序的方式,以便 : (a) 预测并避免风险和影响 ; (b) 若无法避免,尽可能将风险和影响降低或减少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 (c) 当风险和影响有所降低或减少时,进行缓解 ; (d) 在技术 2 和财务 3 可行的前提下,如果仍然存在显著的残余影响,应对影响予以补偿或抵消。 1 • 实施有区别对待的措施,以确保不利影响不会落在弱势个人或群体身上,同时确保他们在享有发展效益和发展机 会时不处于不利地位。 • 在项目的评价、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可适时适当采用国家环境和社会制度、体系、法律、法规和程序。 • 采用认可并加强借款国能力的方式,促进借款国环境和社会绩效的改善。 脚注 2. 技术可行性是指拟议的措施和行动是否可以通过商业途径获得的技术、设备和材料加以实施,同时考虑当地的一些主要因素,比如气候、   地理、人口、基础设施、安全、治理、能力和运行可靠性。 脚注 3. 财务可行性基于对相关财务因素的考虑,包括与项目投资、运行和维护成本相比,采用某些措施和行动的增量成本的相对规模,以及这些 增量成本是否使得项目对借款国来说无法存续。 适用范围 6 7 4, 5 《环境和社会标准 1》适用于世界银行 在投资项目融资 中支持的所有项目 。 7.  脚注 4. 这些是 OP/BP10.00《投资项目融资》适用的项目。世界银行针对投资项目融资的环境和社会政策及《环境和社会标准》不适用于发展政 策贷款支持的项目(OP/BP8.60《发展政策贷款》中阐述了适用于这些项目的环境和社会规定) , 或那些由结果导向型规划贷款支持的项目(OP/ BP9.00《结果导向型规划贷款》中阐述了适用于这些项目的环境和社会规定) 。 脚注 5. 这些项目包括适用于世界银行通过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的技术援助(无论是作为单独项目提供还是作为项目的一部分提供)。因此,《环境和 社会标准 1》第 14-18 条所述的要求应适当应用于与风险和影响性质相关的技术援助活动。借款国应制定职权范围书、工作计划或其他规定技术 援助活动范围和产出的文件,确保其建议和其他支持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 1-10》的要求。在项目完成后,借款国在开展没有世行资助的活动或 与技术援助没有直接关系的活动时不受《针对投资项目融资的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政策》的约束。 脚注 6. 如《针对投资项目融资的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政策》第 7 条规定,世界银行仅支持满足协定要求且在世界银行协定范围内的项目。 脚注 7. 若需要根据 OP10.00 规定为项目提供担保,则《环境和社会标准》的适用范围取决于担保所覆盖的活动或承诺。 指导文件 7.1 投资项目融资(IPF) 可能被借款国用来为技术援助提供资金。由技术援助资金支持的正式产品和文件应适用 并符合相关的《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技术援助可能采取不同形式。例如,它可以用于帮助借款国编制技术或工程设计 方案、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价及相关计划,或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帮助起草可能产生环境或社会影响 的政策、战略、法律或规章。 指导文件 7.2(脚注 5) 《环境和社会标准》如何适用于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的技术援助取决于技术援助的性质、目的和风险。 例如,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的技术援助可以为编制关于基础设施的研究提供帮助,比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因为建设基础设施 可能需要征用土地。上述举例所提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应该以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 5》相关要求的方式进行编制。因此, 借款国理解技术援助所支持工作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是十分重要的。这种理解将指导对相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运 用以及技术援助任务大纲、工作计划和产出的制定。 指导文件 7.3 借款方取得环境和社会成果的能力有时可能取决于其他政府机构或第三方的活动,比如 :对该项目有实质性 参与的监管者或合同方的政府机构,又或者关联设施的运营者。借款方对这些机构和第三方的控制或影响力往往是不同的。 例如,借款方的法定或监管能力可能有限,无法影响诸如被授权监管或控制土地的政府机构,以获得进入限制及采取缓解 措施 ;或输电线的运营者。在可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和社会评价要确定和评估借款国在这方面的潜在局限性并考虑支持 取得期望的环境和社会成果的方法。 2 “项目”是指上文第 7 条所指的、由借款国寻求世界银行融资的、由借款国和世界银行在项目法律协议中定义的 8.  8 活动 。 脚注 8. OP10.00 规定了投资项目融资所资助活动的范围以及批准程序。 指导文件 8.1 对拟议的投资项目融资项目活动的清晰描述为评价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以及应用《环境和社会标准》 提供了基础。对项目活动的描述在项目准备期间可能发生演变,这种演变可能影响对风险和影响的评价。世行和借款国之 间的法律协议描述了世行资助的活动。 9.  若世界银行与其他多边或双边融资机构共同融资某一项目,借款国将与世界银行及此类机构合作 9,就评价与管 理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通用方法达成一致意见。若通用方法可使项目实现与《环境和社会标准》实质上 10 一致的目标 ,它就是可被接受的。借款国将被要求把该通用方法应用于该项目。 脚注 9. 这些机构将包括 IFC 和 MIGA。 脚注 10. 在确定是否接受通用方法或第 9、12 和 13 款所述的要求时,世界银行将考虑多边或双边融资机构的政策、标准和实施程序。通用方法 认可的措施和行动将包含在《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 指导文件 9.1 通用方法 是对融资机构与借款国一致同意的、用于评价及管理拟议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方法和要 求的描述。其目的是促进借款国、世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合作,避免重复,并鼓励将资源高效地用于项目。《环境和社会 承诺计划》对通用方法的使用进行记录,这将便于项目实施方能清楚地理解根据这种方法已就哪些措施、责任和行动达成 一致。 指导文件 9.2 借款国应与世行分享有关与其他融资机构在寻求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的项目上现有合作的信息。这能让世行确 定是否存在一致同意的评价及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方法,使项目能够实现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目标。取决于项目 具体风险和影响的重要程度,制定通用方法可能会涉及对此方法能否使项目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的分析。 《环境和社会标准 1》同样适用于所有关联设施。关联设施应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但仅限于借款国 10.  11 可以控制和影响的此类设施 的程度。 脚注 11. 借款国需要提供包括法律、规章和制度因素在内的相关考虑的详细信息,以表明其无法对关联设施施加控制或影响的程度, 指导文件 10.1 控制或影响的性质是复杂的,超出对所有权、监管权力或者关联设施是否在外国领土上的基本理解。正如 脚注 11 所表明的,借款国不能施加控制或影响也许是有原因的。举例来说,实施项目的实体,比如水和卫生部,可能对 另一个拥有或运营某个关联设施的政府部门没有控制或管辖权,还有可能该设施在另一个国家。 指导文件 10.2 在借款国对其他实体或第三方的控制或影响有限或完全没有的情况下,环境和社会评价应找出这些实体或 第三方以及它们与关联设施相关的职能。关联设施对项目构成的风险与影响以及这种缺乏控制或影响的情况都应该在对项 目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评价时考虑到(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32 条)。 3 11.  在本《环境和社会标准》中,术语“关联设施”指那些不作为项目的一部分获得融资设施或活动,但 :(a) 与项 目有直接且重要的联系;(b) 与项目同时开展或计划同时开展;(c) 对项目的可行性是必要的,而且没有拟议项目的话, 12 该设施或活动不会建造、扩展或进行 。 脚注 12. 对于要成为关联设施的设施或活动,它们必须满足以上所有三个标准。 指导文件 11.1 其他设施或活动与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关但却没有作为项目的一部分获得融资的情况很多。在复杂的基础设 施项目中,要使项目全面运作可能需要各种设施和活动,但并非所有这些设施和活动都能满足“关联设施”的定义。做为 一个“关联设施”,需要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11 条的全部三个标准。现有基础设施的改建和扩建若能满足上述第 11 条的标准也可以被视为“关联设施”。 指导文件 11.2 “直接而且重要的联系” 指的是设施或活动可能与项目在物理、地理或功能上有着直接且重要的联系。例如, 输电线就可能与发电厂有着直接且重要的联系。 指导文件 11.3“与项目同时开展,或计划与项目同时开展” 的设施或活动不必精确地与拟议的项目同时存在或发生,但要 被视为“同时”必须要发生在项目识别到项目完成的期间之内。 12.  当 : (a) 已同意项目采用某种通用方法,则该通用方法将适用于关联设施 ; (b) 当关联设施由其他多边或双边融资机构融资时,世界银行可同意采用该机构的要求评价和管理关联设施的环境 和社会的风险与影响,前提是他们的要求可使项目实现与《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实质上一致的目标。 13.  若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涉及某金融中介机构,且其他多边或双边融资机构 已经为该融中介机构提供融资,借款 国可以与世界银行议定采用其他机构的要求来评估和管理该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包括金融中介机构已经 实施的制度安排),前提是此类要求可使项目实现与《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实质上一致的目标。 脚注 13. 这类机构包括 IFC 和 MIGA。 指导文件 13.1《环境和社会标准 9》说明了《环境和社会框架》适用于金融中介机构的方法。 要求 14.  借款国应按照世界银行可接受的方式和时间在整个项目周期中评价、管理和监测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确保 14 其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 脚注 14. 在确定可接受的方式和时间时,世界银行将考虑 :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影响的本质和重要性、项目开发和实施的时间、借款国及其 他参与项目开发和实施实体的能力,以及借款国应对此类风险和影响的具体措施和行动。 4 指导文件 14.1《环境和社会标准 1》涉及借款国处理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方式。《环境和社会标准 1》中提出的要求旨在 帮助借款国规划和设计项目,并以系统的方式管理项目风险和影响。项目有不同的风险和影响,及不同的开发时限。对环 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评估和管理应该纳入借款国对项目的管理中,并应为项目绩效的成功和可持续提供支持。 指导文件 14.2 每项《环境和社会标准》,包括《环境和社会标准 1》,均提出了若干目标。这些目标描述了每项《环境和社 会标准》意图取得的成果。人们期望借款国设计和实施项目时旨在实现这些目标。《环境和社会标准》的应用有助于借款 国处理项目风险和影响并取得有利于持久发展的项目成果。每项《环境和社会标准》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有助于 借款国以体现项目风险与影响的性质的方式实现上述目标。 指导文件 14.3 在某些情况下,借款国会在环境和社会评价过程中确定某些风险和影响,而《环境和社会标准》并未明确 涉及这些风险和影响 ;此类风险和影响将按照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的方法以及《环境和社会标准 1》提出的目标进行处理。 指导文件 14.4 对每个项目而言,借款国做到在规定时限内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的方式都是不同的,这体现了对 项目具体细节的一系列考量。脚注 14 对这些考量做了说明。若处理得当,这些考量将使借款国和世行就评价和管理项目 风险与影响的方式和适当时机达成一致。项目的类型、项目实施的时间表,以及可能参与的不同实体将是决定《环境和社 会标准》的要求能否达到的关键因素。 15.  借款国将 : (a) 针对拟议项目开展环境和社会评价,包括利益相关方参与 ; (b) 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0》开展利益相关方参与活动并发布适当的信息 ; (c) 制定《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并实施法律协议,包括《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的所有措施和行动 ;以及 (d) 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监测并报告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绩效。 指导文件 15.1 第 15 条总结了《环境和社会标准》规定的借款国的主要责任 : (a) 环境和社会评价是借款国用来进行分析和规划的过程,以识别、评价和管理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缓解 措施是根据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确定的(在下面的指导文件 27.1—指导文件 27.3 中讨论)。《环境和社会标准 1》的 第 23-35 条以及附件 1 提供了有关环境和社会评价的更多信息。 (b) 利益相关方参与是开发具有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项目的重要方面。《环境和社会标准 10》强调了利益相关方开放式参 与的重要性,并提供了使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在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得到考虑的机会。有关识别利益相关方、制定利 益相关方参与计划、进行信息披露以及磋商的更多信息见《环境和社会标准 10》。 (c)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是借款国在世行帮助下制定的一个概要, 它确定了在议定的时限内应采取的实质性措施和行动。 《环境和社会标准 1》的第 36-44 条及附件 2 提供了有关《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更多信息。 (d) 监测和报告 为追踪项目的绩效和检验《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及《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是否得到遵守提供了基础。 监测和报告也有助于确定为改进和提高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绩效所需采取的行动或措施。监测和报告的程度及方式体现 了项目的性质以及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重要程度。《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45-50 条提供了有关监测和报告的进 一步的信息。 16.  在《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要求借款国在特定期限内规划或采取具体措施和行动以避免、尽可能降低、减少或 缓解项目特有的风险和影响的情况下,借款国不应进行任何可能造成实质性不利的环境或社会风险或影响的活动, 直到已经根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完成了相关的计划、措施或行动为止。 5 指导文件 16.1 正如在讨论第 15 条时所表明的,《环境和社会标准 1》要求借款国以世行可以接受的方式和时限评价、 管理并监测项目的风险和影响。《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应作为一个管理工具,记录借款国与世行就何时以及 / 或如何解 决具体问题达成的协议。这个工具使得借款国能够随着项目规划和开发的进展,依据议定的措施和行动来分配资源。 指导文件 16.2 第 16 条强调了在进行任何可能造成实质性不利的环境或社会风险或影响的项目活动前,确认风险和影响以 及实施相关的缓解措施的重要性。例如 :如果项目会形成一个可能发生水土流失或滑坡的新斜坡,那么缓解措施的设计必 须完善,而且必须采购必要的灰色和绿色基础设施以便在建设开始前对斜坡进行稳定处理 ;又或者如果一个基础设施项目 将产生大量的废弃物,那么在产生废弃物的建设开始前,应该确定一个合适的填埋场,并制定一个废物管理计划,同时要 签订配套的物流和管理合同。 17.  如果项目在得到世行执行董事会批准时包含不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的已有设施或已有活动,那么借款 国应该按照《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采取并实施世行认可的措施,使此类设施和活动达到《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 指导文件 17.1 若项目包括已有设施或活动,比如一个污染控制设施(例如;废水处理厂)修复项目或现有交通设施改善项目, 那么应该对这些设施或活动进行审查,以确定它们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审查应该以那些可能构 成最大风险的方面为重点,同时考虑到实施特定措施在技术和财务上的可行性。借款国确定的任何措施都应纳入《环境和 社会承诺计划》。 指导文件 17.2 确定达到《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所需采取的措施可能涉及对某个现有设施的环境和社会方面进行审计。 这种审计应该对主要的环境和社会影响以及现有缓解措施进行审查。它应该为实施矫正行动确立基准线。在不可能实施缓 解措施的情况下,审计应该对持续的影响进行评价。通过审计确定的任何所需采取的措施都应纳入《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18.  项目应符合《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的相关要求。如果东道国的要求与《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中规定的 绩效水平和措施不同,借款国应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若由于借款国的技术或财政条件限制或其他特定项目情况, 导致采用低于《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中规定的绩效水平或措施时,借款国应在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价过程中为任 何拟定的替代标准提供充分而详细的合理性证明。这种合理性证明必须令世行满意的表明 :任何替代性绩效水平标 准都与《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目标以及适用的《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一致,并且不可能产生任何严重的环境或 社会危害。 A. 使用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 19.  在项目申请世界银行支持时,借款国和世界银行将考虑使用借款国环境和社会框架的全部或部分对项目进行评 价、开发和实施。如果该框架能够应对项目的风险与影响,使项目实现与《环境和社会标准》实质上一致的目标, 则可以考虑。 指导文件 19.1 使用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的目的是改善借款国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方式。在通过国家程序和 要求来评价及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情况下,采用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能强化所有权和能力 ;在长期内建立制 度;鼓励增强法律、政策和标准的协调统一 ;以及为合作和学习提供机会。它还有助于避免借款国和世行的要求出现重复。 6 20.  如果借款国和世行提议全部或部分采用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 15,那么世行应按第 19 条的要求审查借款国的 16 环境和社会框架。借款国将向世行开展的评价提供有关的信息 。 脚注 15. 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应包含与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相关的借款国政策、法律和制度框架(包括国家、地方或区域层面的实施 机构框架)、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程序以及实施能力。若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与相关机构或司法管辖机构框架存在不一致或未予澄清时, 世界银行将与借款国讨论确认。借款国现有环境和社会框架的各个相关内容因项目而异,包括项目的类型、规模、位置、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 影响以及不同机构的角色和权限等方面。 脚注 16. 借款国向世界银行提供的信息有助于世界银行确定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是否可以使用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解决项目的风险和影响, 并与《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目标实质相符。借款国应向世界银行提供借款国或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对近期实施情况的研究和评估,包括借款国对其 他与拟议项目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研究和评估。 指导文件 20.1 如果拟采用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世行应对该框架的相关方面进行自己的评价。这种评价应针对拟议 项目的需要展开,并考虑采用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是否有可能解决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是否支持以符合管 理及缓解措施排序的方法设计和实施缓解措施,是否能使项目实现基本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目标。根据项目具体风 险和影响的严重程度,世行的评价可能涉及参照《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更细致的分析。世行将在其网站 上公布主要评价结果的摘要。 指导文件 20.2 对每个项目而言,审查借款国环境和社会框架的方面和范围可能不同,这取决于项目的类型、规模、复杂 程度及其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和社会标准》中确定的那些风险与影响)等相关因素。评价 借款国环境和社会框架的方法应反映出不同国家和项目的背景。基于世行能获得的信息(包括世行为了作出决定而要求得 到的资料),评价应主要考虑下列内容 : (a) 该国的政策、法律和机构框架,因为这些与项目的具体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有关 ; (b) 适用于项目的法律、规章、规定和程序(包括许可和批准要求),包括与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相关的区域和 地方性要求 ; (c) 有关部门和管辖权的要求不一致、不清晰或有冲突,包括国家与区域 / 地方职权或管辖权之间的差异 ; (d) 之前与世行或其他多边或双边融资机构合作的经验,借款国以及曾参与类似项目的准备和实施的国家级、地方级、部 门级和项目所在地机构的表现 ;以及 (e) 借款国及相关国家级、地方级或部门级机构或部门在项目准备和实施方面的技术和机构能力。 指导文件 20.3 对解决已发现不足的必要措施进行评价和设计要有依据,为此世行应与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展开磋商,包括 那些根据借款国提供的信息界定的利益相关方。这包括与政府官员和其他发展伙伴进行讨论,以及与民间团体和受项目影 响人员进行沟通。这样做的目的是掌握信息,为世行对借款国环境和社会框架的评价以及设计解决任何可能发现的不足的 必要措施和行动提供依据。这一过程的关注重点不仅是立法,还有框架的实际运用情况以及其他项目的经验。 指导文件 20.4 尽管每个评价是针对具体拟议项目展开的,但仍需考虑可获得的、与拟议项目相关的、涉及借款国环境和 社会框架的信息,包括对以前项目或分析工作的评价报告。在世行已对借款国现有的应对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政策、 法律和制度框架进行过一次总体评价的情况下,世行可以将该评价的结论考虑在内,前提是该评价仍适用于借款国的环境 和社会框架、与正在准备的项目相关,且世行没有发现已经得出的结论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7 21.  如果评价识别出来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存在的不足,世界银行将与借款国合作,制定解决这些不足的措施 和行动。此类措施和行动可在项目准备或项目实施阶段实施,包括(如有必要)用于解决借款国、相关国家、地方 或部门实施机构以及任何实施机构的能力发展问题的措施和行动。商定的措施和行动与实施时间均将成为《环境和 社会承诺计划》的一部分。 22.  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借款国应根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确定的措施和行动,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坚持借 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以及被认可的实施实践,持续进行表现记录,维持必要的能力。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框架若 17 发生任何可能影响项目的重大改变,借款国都应就此通知世行并与世行进行协商。 如果对借款国环境和社会框架 的改变不符合第 19 条及《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要求,那么借款国应酌情按照《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规定展开额 外的评价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并提出《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变更申请,并寻求世行的批准。 脚注 17. 若世界银行认为此类变更有助于完善借款国环境和社会框架,借款国应在项目中应用这些变更。 指导文件 22.1 脚注 17 承认将框架的改善用于项目并非总是可能或适当的,特别是在因此需要对项目设计或议定的缓解措 施作出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对任何改变都需要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加以考虑,并与借款国进行协商。 B. 环境和社会评价 23.  借款国应开展项目的环境和社会评价 18,以评价整个项目周期各阶段的环境和社会影响与风险 19。评价应与项 20 21 22 目的潜在风险与影响相匹配,应从整体上评价项目周期内的所有相关的直接 、间接 和累积性 环境和社会风险 与影响,包括《环境和社会标准 2-10》中明确指出的方面。 脚注 18. 在与世界银行磋商后,借款国确认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包括范围、环境和社会分析、调查、审计、调研和研究),以确定和评价拟 议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这些方法和工具反映项目的性质和范围,并酌情包括以下任何内容(或其中几项):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 环境审计、危害或风险评价、社会和冲突分析、 、环境和社会管理框架、区域或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和社会评价。 。若项目有可能具有部门或区域影响,则需要进行部门 项目的具体特征可能要求借款国使用特定的评价方法和工具,例如《文化遗产管理计划》 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脚注 19. 这可能包括预施工、施工、运行、停运、关闭和复原 / 恢复。 脚注 20. 直接影响是指由项目引起的,并且在项目所在地同期发生的影响。 脚注 21. 间接影响是指由项目引起的影响,与直接影响相比,其发生更晚或距离更远,但仍然是可合理预见的,不包括诱发影响。 脚注 22. 项目累积性影响是项目的增量影响,包括项目引起的稍晚或在其他地方发生的影响,包含过去、现在及可预见的变化以及未计划但可预 计到的活动。累积性影响可能是由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一系列单独看来不重要但累积效果重大的活动导致的。环境和社会评价将考虑具有科学重 要性的累积性影响和 / 或反映受项目影响的各方关切的累积性影响。潜在的累积性影响最好作为项目范围界定的一部分尽早确定。 指导文件 23.1 借款国应在项目鉴别和准备过程中尽早启动环境和社会评价。评价应以整体化方式确定项目的环境和社会 风险并成为项目设计的依据。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0》,环境和社会评价中应包含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内容,这是评价不 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指导文件 23.2 在项目的不同阶段,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可能有所不同,这取决于进行的活动。环境和社会评价应该审 视项目的每一个阶段并确定相关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以及适当的缓解措施。 8 指导文件 23.3 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和工具来确定和评价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具体采取的方法和工具将取决于 可掌握的基线数据以及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环境和社会标准 1》的脚注 18 和附件 1 提出了常用的 方法与工具。 指导文件 23.4 借款国应确保评价能确定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它能确定项目实施期间应该采取的缓解及管 理措施,从而按照第 27 条中讨论的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来应对相关的风险与影响,以及任何无法缓解的残留影响。评价 还应确定由谁负责实施缓解措施,并识别具备的能力或其他需要解决的的问题。 指导文件 23.5(脚注 21)如果是可合理预见的,则必须考虑间接影响和累积性影响。仅仅是可能的或者被认为是“推测的” 影响不是可合理预见的。只需要讨论那些很有可能,或者可预见的, “很可能” 或者可合理预见的影响。当用于影响时, 和“可 预见”这些词可以被解释为极有可能发生,因此具有普通判断力的人在作出决定时会予以考虑“的意思。不指望借款国对 从性质上来说是未知的、推测的、不确定的或遥远的诱发影响进行评价和缓解。 指导文件 23.6(脚注 22)累积性影响是项目与项目区域内其他现有的、规划的以及可合理预见的未来项目和发展活动的增 量影响累加的结果。累积性影响的例子包括某一气域内的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累积影响 ;水体、土壤或沉积物中污染 物浓度的增加或污染物的生物累积 ;大量取水导致的流域水流量下降 ;流域泥沙负荷增加或侵蚀加剧 ;干扰迁徙路线或野 生动物的迁移 ;对特定生态系统的承载力或其中的指示物种构成不断增加的压力 ;狩猎增加导致的野生动物种群减少,或 是由于交通活动的增加导致越来越多的交通拥堵和事故。 指导文件 23.7 如果项目涉及很可能造成影响的特定的物理要素、方面和设施,那么确定风险和影响的过程就应该包括对 与项目相关的多个部分的综合影响评价(比如采石场、道路、关联设施)。如上所述,在多个子项目发生在或计划发生在 与项目相同的地理区域内的情况下,借款国进行累积性影响评价(CIA),以此作为风险与影响识别过程的一部分也是可以的。 24.  环境和社会评价应依据当前信息(包括项目与相关方面的准确描述和简要介绍)以及适当详细的环境和社会基 准数据,描述风险和影响及缓解措施的特征和识别措施。对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进行评价 ;分析项目 的替代方案 ;确定完善项目选择、选址、规划、设计和实施的方法,从而针对环境和社会不利影响应用管理及减缓 措施排序,并寻找机会提高项目的正面影响。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0》,环境和社会评价中应包含利益相关方参 与的内容,这是评价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5.  环境和社会评价应是由有资质有经验的人员对风险和影响进行的充分、准确和客观的评价和描述。对于高风险 和较高风险的项目以及借款国能力有限的情形,借款国将聘请独立的专家执行环境和社会评价。 指导文件 25.1. 重要的是为开展评价而聘用的独立专家应具备相关的技术专长和能力,并有参与类似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 响的项目的丰富经验。还可以聘用独立专家承担针对特定风险和影响的评价工作,比如针对生物多样性或移民安置的评价, 以及 / 或借款国可能缺乏进行此类评价的技术能力或经验的情况下也可以聘用独立专家。 指导文件 25.2.“独立”的意思是指该专家能提供专业、客观和公正的建议,不考虑未来的工作,并避免与其他任务或其自 身业务或个人利益发生冲突。这种独立性有助于环境和社会评价的客观性,不考虑既得利益,也不存在影响评价结果的理由。 在某些情况下,专家已经参与了项目的准备、设计和实施(例如 :初期可行性研究),但如果借款国能令世行满意地证明 不存在利益冲突,且聘用这样的专家会有益于评价,则仍可以聘用他们进行评价。. 9 26.  借款国应确保环境和社会评价以适当的方式考虑与项目相关的所有问题,包括 :(a) 国家适用的、与环境和社会 问题相关的政策框架、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机构能力(包括实施能力);国家条件和项目背景的变化 ;国家环境或社 会研究;国家环境或社会行动计划;以及在相关国际条约和协议下直接适用于项目的国家义务;(b)《环境和社会标准》 23 下的适用要求 ;(c)《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和其他相关良好国际行业实践(GIIP) 。对项目的评价以及评价报 告中包含的所有提案应应与本条要求相一致。 脚注 23. 良好国际行业实践(GIIP)是指熟练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在全球或区域范围内相同或相似情况下进行同类活动时所表现出的专业技能、 努力程度、谨慎程度和预见力。采取这类类实践的结果应是项目因地制宜地采用最适当的技术。 指导文件 26.1 考虑国家法律的要求尤为重要,因为它们与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以及缓解措施的确定有关。如果借款人已经 签署了直接适用于项目的国际义务或条约,评价应该考虑这些义务应用于拟议项目的方式以及它们在拟议项目中应用怎样 成为项目设计和实施的依据。 指导文件 26.2 有时借款国在世行参与前已经开始准备项目,因此可能已经进行了环境和社会评价,并且环境和社会管理 文件(比如环境管理计划)已经编制完成并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在这种情况下,世行应对借款国的环境和社会评 价过程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看它们是否符合相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并帮助借款国弥补任何与《环境和社会标准》 要求的差距,比如编制补充性评价报告、重点研究报告或其他额外的环境和社会文件。 27.  环境和社会评价将应用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24 其将 : (a) 预测并避免风险和影响 ; (b) 若无法避免,尽可能将风险和影响降低或减少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 25 (c) 风险和影响有所降低或减少后,进行缓解 ; 并且 (d) 在技术和财务可行的前提下,如果仍然存在显著的残余影响,应对影响予以补偿或抵消。26 脚注 24. 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将在《环境和社会标准 2-10》中进一步讨论和说明(在相关的情况下)。 脚注 25. 减轻影响的要求可包括帮助受影响各方改善或至少恢复其在特定项目环境中的生计的措施。 脚注 26. 借款国将作出合理努力,把补偿和 / 或抵消显著残留影响的成本纳入项目成本的一部分。环境和社会评价将考虑这些残余影响的重要性, 这些影响对环境和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的长期影响,以及在项目背景下它们被认为合理的程度。如果确定补偿或抵消这种残余影响在技术上或财政 。 上不可行,应在环境和社会评价中列出确定的理由(包括所考虑的选项) 指导文件 27.1 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体现了管理项目风险与影响的一种系统性、有顺序的方法,并包括下列行动 :(a) 在最 大可行的程度上,尽量避免对社区和自然环境的不利的风险和影响,增加积极影响和利益 ; (b) 尽可能减少无法避免的不 利影响和风险 ;(c) 对残余影响和风险进行纠正或减轻,使之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以及 (d) 对不能纠正的残余影响和风险进 行补偿或抵消。充分了解以前有关同类项目的评价和相关缓解措施的成败,以及与当地社区进行的磋商以了解当地情况, 都对设计可接受的管理和缓解措施排序很有帮助。 指导文件 27.2 借款国需要在项目周期的初期就开始制定管理和缓解措施排序,让环境和社会专家加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团队和设计团队。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将在《环境和社会标准 2-8》中进一步讨论和说明(在相关的情况下)。 10 指导文件 27.3 作为总体原则,环境和社会评价应包括下列步骤 : • 步骤 1 :预见和避免 :避免是缓解措施最可取的形式。环境和社会评价的第一步应该找出和评估技术和财务可行的替代 方案(包括地点、技术和 / 或路线方案)。在确定替代方案的技术和财务可行性时,既要考虑成本也要考虑效益。评估 结果应影响项目设计,以使借款国能够选择可以预见并避免不利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替代方案。(有关替代方案 分析的更多信息见附件 1 的 D 部分 (g) 条,以及《环境和社会标准 2-8》中有关避免的更多要求。) • 步骤 2 :最小化 :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环境和社会评价应确定一些需采取的具体行动,以尽量降低或减少项目周期内 可能出现的不利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例如,这可能包括减少项目的物理足迹,或减少对气候的影响,其方法就是选 择碳排放更低的方案或选择支持资源(包括能源、水和原材料)高效利用以及能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减少废物的产生的基 础设施、设备和技术方案。 • 步骤 3 :缓解 :要管理残余风险和不利影响(在避免和尽量降低或减少的步骤之后),环境和社会评价应确定缓解措施, 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确保项目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 1-8》中适用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和法规。如果存在已 有设施,那么这些行动计划应包括纠正环境和社会审查或尽职调查报告中发现的主要风险和不利影响的措施。所有这些 措施,包括一系列其他适用的《环境和社会标准》(例如 : 《移民安置计划》、《原住民 / 撒哈拉以南非洲长期服务不足的 传统地方社区计划》《生物多样性管理计划》等)所要求的主题计划或缓解措施通常构成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 、 的一部分。更多详情见附件 1 的 E 部分“《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指示性提纲。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5》作出的任何 补偿都在步骤 3 内进行。 • 步骤 4 :抵消或补偿 :如果避免、最小化,或者缓解措施都不足以控制重大的不利影响和风险,应设计和实施能补偿 / 抵消残余风险和影响的措施。这些措施未必能消除已发现的不利风险和影响,但寻求用对等的积极影响来抵消它们。环 境补偿是一种符合成本效益的方法,可以确保即使发生了损害,也能有对损害的补偿。即使在环境抵消措施内,也有应 该遵守的优先排序。恢复、创建、增强和保护构成了这个排序(后两种措施尤其关系到面临严重的灭绝 / 退化威胁的物 种栖息地)。 指导文件 27.4 在进行环境和社会评价的过程中,如果对项目选址、设计或技术的某种提案比其他技术和 / 或财务可行的 方案存在更大的环境或社会风险与影响,那么选择该提案的理由和决定应该通过经济成本效益分析等在环境和社会评价报 告中记录下来。 28.  在已知问题的范围内,环境和社会评价将考虑项目所有相关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包括 : (a) 环境风险和影响,包括 : (i)《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中明确的环境风险和影响 ; (ii) 与社区安全(包括大坝安 全和农药安全使用)相关的环境风险和影响 ; (iii) 与气候变化和其他跨国界或全球影响相关的环境风险和影响 ; (iv) 对自然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育、维护和恢复构成的任何实质性威胁 ; (v) 与生态系统服务 27 和渔 业资源、森林资源等现存的自然资源利用有关的环境风险和影响 ; (b) 社会风险和影响,包括 : (i) 由于个人、社区和国内冲突、犯罪或暴力不断上升对人类安全造成的威胁 ; (ii) 项 目对弱势的个人和群体造成的影响导致的风险 ; (iii) 获取发展资源和项目效益时对个人和群体造成偏见或歧 28 视,特别是对于弱势或脆弱群体 ; (iv) 与非自愿征用土地或限制土地使用有关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负面影响 ;   (v) 与土地和自然资源的占用和使用相关的风险或影响,包括对当地土地使用 29 模式和占用安排、土地获得   和可用性、粮食安全和土地价值产生的潜在影响,以及与土地和自然资源冲突或争论有关的任何相应风险 ; (vi) 对劳工以及受项目影响社区的健康、安全和福祉产生的影响 ;(vii) 文化遗产风险。 11 脚注 27. 生态系统服务是人们从生态系统获取的效益。生态系统服务分为四种类型:(a) 供给服务,人类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的产品,可能包括食品、 淡水、木材、纤维、药用植物 ;(b) 调节服务,人类通过生态系统过程的调节功能而获得的益处,可能包括地表水净化、碳储存和碳封存、气候 及 (d) 支持服务, (c) 文化服务,人类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的非物质益处,可能包括成为圣地及重要娱乐和观光区域的自然区域; 调节、自然灾害防护;   维持其他服务的自然过程,可能包括土壤形成、养分循环和初级生产。 脚注 28. 弱势或脆弱群体指更易受到项目的不利影响和 / 或在利用项目效益方面受到更多限制的个人或团体。这些个人 / 团体也更有可能无法全 面参与磋商或被排除在主流磋商程序之外,因此可能需要施以特定的措施和 / 或协助。这将考虑与年龄相关的因素,包括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以 及他们可能与家庭、社区和其他人员分离的各种情形。 脚注 29. 由于在许多情况下权属问题比较复杂,且权属保障对于生计非常重要,所以需要进行仔细评估和设计,以确保项目不会无意损害现有合 法权利(包括集体权利、附属权利和妇女权利)或者产生其他意想不到的后果,特别是涉及项目支持土地所有权和相关问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 借款国将至少需要令世界银行满意地表明,适用的法律和程序以及项目设计特点 :(a) 可为相关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提供明确且充分的规则 ;(b) 能 建立公平的标准和运作正常、透明和有参与性的过程,用于解决有争论的权属问题 ;及 (c) 包含向受影响人群告知有关其权利的信息并提供获取 中立意见的途径。 指导文件 28.1 在进行环境和社会评价时,借款国应以适当方式全面考虑项目可能造成的所有风险与影响。尽管在环境和 社会评价过程中,借款国应该考虑第 28 条和《环境和社会标准 2-10)中明确的风险与影响,但还应认真审查项目,找出《环 境和社会标准 1-10)中没有涉及但可能是项目特有的风险与影响。本《环境和社会标准》附件 1 提供了有关应该如何进行 环境和社会评价的更多详情,并明确了可以使用的方法和工具。 指导文件 28.2 对项目的审查调查应该确定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程度及复杂性,还应确定项目区域内人群的社会 经济特点。 指导文件 28.3 对那些初期审查表明会造成重大不利社会影响到项目,环境和社会评价的重点应放在生成恰当的环境和社 会基线数据、确定和分析影响以及制定适当的缓解措施上。基线信息收集应该包含对相关现状条件的描述,比如物质资源、 生物资源、社会经济资源以及文化资源等。从社会经济角度而言,借款国应确保基线信息是准确的和最新的,因为人群因 预期会开展项目而迁入项目区域,或缺乏有关社区内弱势和脆弱人群的数据等快速变化的情况会影响社会缓解措施的效力。 借款国进行的社会经济研究可以用于 :(a) 了解项目区域的特点和动态 ;(b) 确定受项目影响人群的状况 ;(c) 识别包括潜在 冲突在内的可能影响项目适当实施的事件 ;和 (d) 找出可以提高项目发展效益的机会。 指导文件 28.4 数据方面的任何限制,比如可用数据的范围和质量、各种假设以及数据缺口等都应该明确识别和记录。 在项目涉及可能产生影响的物质元素、方面和设施的情况下,以适合项目的详细程度收集和分析环境和社会基线信息与数 据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界定项目的影响范围和描述相关的物理、生物、生态、社会经济、健康及劳工条件,包括 预期在可预见的未来发生的任何变化(包括由于潜在的重大气候变化而发生的气候和环境条件变化或者项目期内可能发生 的需要采取适应措施的气候和环境条件变化),此外还关系到在项目区域内正在进行和拟议进行的、但与世行支持项目并 无直接联系的发展活动。基线信息收集阶段对确定项目的潜在影响和风险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一步。如果初期审查过程得 出结论认为项目没有潜在风险和不利影响或潜在风险和不利影响微乎其微,那么借款国应记录该审查过程及其结论。 29.  当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价识别出处境不利或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或群体时,借款国应提出并实施区别对待措 施,以确保不利影响不会过多地落在他们身上,同时确保他们在分享发展效益和发展机会时不会处于不利地位。 12 指导文件 29.1 借款国应该在包容性的基础上设计项目,以便使所有受项目影响方公平地从项目中获益。第 29 条聚焦于采 取包容性的方法,认识到可能会有个人或群体因为自身的特殊情况比其他人更严重地受到拟议项目的不利影响。风险和影 响确定过程应采用公认的社会发展方法,在受项目影响的各方中识别弱势或脆弱个人或群体,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分门别类 地收集数据。借款国应评价对这些个人和群体的潜在影响,包括差异化影响,并在与他们磋商后提出具体的、必要时单独 的措施,以减轻潜在风险和影响。 30.  对于涉及在项目过程中确定、准备和实施的多个小型子项目的项目,30 借款国将对子项目进行适当的环境和社 会评价,在准备和实施这些子项目时要做到 : (a) 高风险子项目,依照《环境和社会标准》; (b) 较高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子项目,依照国家法律,以及《环境和社会标准》中世界银行认为子项目相关的 31 任何要求。 脚注 30. 第 30 至 31 条适用于涉及多个小型子项目的世界银行支持项目,例如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涉及配套赠款计划的项目或世行指定的类似 项目。这些规定不适用于《环境和社会标准 9》中涉及的金融中介机构子项目。 脚注 31. 具有很少或根本没有不利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子项目在初始筛选后,不需要进一步的环境和社会评价。 31.  如果子项目的风险等级增至更高风险等级时,借款国将应用《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相关要求 32,并对《环境和社 会承诺计划》进行相应更新。 脚注 32.《环境和社会标准》的相关要求将与风险等级增加的原因有关。 32.  环境和社会评价同时还将在适当范围内识别并评价关联设施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借款国应根据其对 关联设施的管控和影响进行相应的管理。如借款国无法控制或影响关联设施,使其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 环境和社会评价还应识别关联设施可能对项目产生的风险和影响。 33.  若项目属于高风险类别或有争议时,或涉及多方面较高环境或社会风险或影响,世界银行可能要求借款国聘用 一名或多名国际认可的独立专家。基于项目情况,上述专家可作为顾问小组的成员,或另行由借款国聘用,针对项 33 目提出独立建议和见解。 脚注 33. 这项要求涉及对这类项目的独立咨询和监督,而不涉及借款国将需要保留独立专家进行环境和社会评价的情况,见第 25 条。 指导文件 33.1 第 33 条指的是在项目需要更高程度的独立建议的情况下聘用国际认可的独立专家的情况。世行和借款国共 同议定独立建议和见解应采取的适当形式,以及评价任务的职责范围和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资质。对“独立”的定义见指导 文件 25.2。 13 34.  环境和社会评价还将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2》和《环境和社会标准 6》的要求,考虑与主要供应商 34 相关的风 险和影响。借款国解决这些风险和影响时,应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2》和《环境和社会标准 6》的规定,以与其对 主要供应商的控制或影响相匹配的方式进行。 脚注 34. 主要供应商是指持续地为项目核心功能直接提供必要货物或原料的供应商。项目的核心功能是指对某一具体项目活动至关重要的生产  和 / 或服务过程,项目缺之不可。 指导文件 34.1 第 34 条中关于主要供应商的要求适用于项目与供应商之间持续、扩展的合同关系,借款国有可能通过这种 关系影响供应商的业务实践。环境和社会评价应考虑项目活动所需的货物和原料的性质及可能的来源。例如,这可能包括 用作铁道枕木的木材,或筑路所需的砂石和沥青。 指导文件 34.2 对涉及劳工和生物多样性的主要供应商在《环境和社会标准 2》(第 27-29 条)和《环境和社会标准 6》(第 30 条)以及它们各自随附的指导文件中有所论述。 35.  环境和社会评价将考虑跨国界和全球性风险与影响,例如来自废水和排放物的影响、增加使用或污染国际水道、 35 短期和长期气候污染物的排放、 气候变化缓解、适应和恢复问题,以及对濒危和遗存的迁徙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影 响等与项目相关的潜在重大项目。 脚注 35. 这包括所有的温室气体(GHG)和黑碳(BC)。 指导文件 35.1 跨国界影响是指那些扩展到项目所在国边界之外,但本质上不一定是全球性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例子包括 扩展到相邻或周边国家气域或流域的空气或水污染,还有跨国界或国际水道污染等。 C.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36.  借款国应制定和实施《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该计划将提出使项目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 36   而需要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这个《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应征得世行的同意,并成为与世行的法律协议的一部分。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草案应在项目评估前尽早公示。 脚注 36. 世界银行将协助借款国选取适当的方法和工具,评价并管理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并制定《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37.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包括环境和社会评价的结果、世行的环境和社会尽职调查以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结果。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必须是避免、最小化、减少或缓解项目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具体措施和行动的精确 37 概述。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应明确规定每项行动的完成日期。 脚注 37. 这包括任何已经制定的缓解和绩效改进策略和行为 ;可能在世界银行董事会核准前完成的行动 ;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且满足《环境和 社会标准》要求的行动;用于解决借款国在环境和社会框架下差距的行动;以及任何使项目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的必要行动。根据相关《环 境和社会标准》要求评估差距。 38.  若已同意使用通用方法,38《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包括借款国同意的、用于使项目满足通用方法要求的所有 措施和行动。 脚注 38. 见第 9 条。 14 指导文件 38.1《环境和社会标准 1》附件 2 给出了有关《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内容的详细建议,比如规划和措施,及其 成本和资金来源、时间表、职责和责任等。 39.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制定对拟议项目的变更或不可预见情况进行适应性管理的流程。该流程需说明管理和 汇报此类变更或情况的方法,以及需要对《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作出的任何变更和相关的管理工具。 指导文件 39.1 应进行环境和社会评价,并根据对项目的审查和在经验的基础上对项目及其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 假设,提出缓解措施。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可能发生各种变化,因为在项目实施期间,自然或社会环境会发生变化,项目 实施会面临不可预见的挑战(比如缓解措施可能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此外还可能出现新的信息或者新的风险与影响。 指导文件 39.2 适应性管理是通过了解项目成果和新的信息来改善管理的一种系统性方法。其关注点在于学习和适应, 并可被用于对项目的变化或不可预见的情况作出反应。例如 :适应性管理方式包括监测环境和社会缓解措施并将其效果与 预期效果加以比较的程序,目的是发现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的不同并从中汲取经验,然后作出必要的调整以使项目取得符 合《环境和社会标准》目标的成果。适应性管理程序从设计上就具有灵活性且递次渐进性,支持系统性监测和修正。在项 目准备阶段就规定这样的学习和适应机制,然后将其列入《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是非常有益的。 40.  借款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实施《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所述的措施和行动,并检查《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39 的执行情况,作为其监测和报告工作的一部分。 脚注 39. 详见第 D 节。 40 41.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应描述借款国用于制定和实施商定的措施和行动的不同管理工具 。这些管理工具可酌 情包括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环境和社会管理框架、业务政策、业务手册、管理体系、程序、做法和资本投资。所 有管理工具将运用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并包含相关措施,以确保项目在整个项目周期内能根据《环境和社会承诺 41 计划》 ,满足适用法律法规和《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 脚注 40. 管理工具的详细程度和复杂程度应与项目风险和影响以及用于解决相关风险和影响的策略和行动相适应。管理工具应考虑项目相关方  (包括实施机构、受项目影响的社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经验和能力,从而为改善环境和社会绩效提供支持。 脚注 41. 包括相关的良好国际行业实践。 42.  管理工具还应尽可能明确可测量的预期结果(例如对比基线条件),包括目标和可在规定期限内追踪的绩效指标 等元素。 指导文件 42.1 有关项目监测和报告的内容见《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45-50 条。 43.  考虑到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的动态特性,管理工具应采取长期和分阶段的方法,同时针对项目情况变化、不可 预见事件、监管环境变化以及监测和审查结果进行设计。 44.  如项目范围、设计、实施或运行情况发生任何变更,且变更可能对项目的环境或社会风险或影响造成不利影响, 借款国应立即告知世界银行。借款国应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开展进一步的评价和利益相关方参与活动,并根据 评价和磋商结果,酌情更新《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和相关管理工具,并征得世界银行同意。更新的《环境和社会 承诺计划》将予以公示。 15 指导文件 44.1 这条涉及的是项目变化可能造成额外不利影响的情况,与适应性管理过程不同,第 39 条对后者进行了描述。 例如,借款国可能希望征用更多土地从而导致移民,或者希望增加电厂的装机容量。在这些情况下,可能要求借款国按照 第 53 条的规定追加进行利益相关方参与活动,并通知世行。 D. 项目监测和报告 45.  借款国应根据法律协议(包括《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监测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绩效。借款国应与世界银行就监 测的程度和模式达成一致,该安排与项目性质、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以及合规要求相符。借款国应确保适当 的机构安排、监测系统、资源和人员到位,以开展监测工作。在适当情况下并根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规定, 借款国应组织利益相关方和第三方(如独立专家、当地社区或非政府组织)参与,补充或确认其监测活动。若其他 机构或第三方对管理特定风险和影响及实施缓解措施承担责任,借款国可与这些机构和第三方合作,共同制定并监 测缓解措施。 指导文件 45.1 监测有助于追踪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绩效,以确定项目是否取得成果并满足各种环境和社会要求,以及是否 需要实施额外措施。记录对《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提出的缓解措施的监测过程非常重要。《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45-50 条涉及根据项目的法律协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和《环境和社会标准》监测的关键要素,以及就监测结果向世行报 告的主要元素。《环境和社会标准 10》则提供关于如何向利益相关方传达监测计划结果的信息。 指导文件 45.2 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独立的或包含在《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的)针对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 响以及缓解措施规定了监测目标和监测类型。设立监测系统、资源和人员,在项目准备初期收集基线数据均有助于在整个 项目周期内有效地监测、报告和管理环境和社会绩效。监测指标的选择以项目的基线数据为依据。 指导文件 45.3 如果利益相关方和第三方(比如受项目影响方)参与协助监测活动,重要的是根据需要提供指导和培训以 提升他们参与监测的能力。 46.  监测通常包括跟踪和记录绩效方面的信息,以及建立相关的业务管控机制以确认和比较合规性和其过程。监测 应根据绩效、相关监管机构要求采取的行动,以及来自利益相关方(例如社区成员)的反馈进行调整。借款国应记 录监测结果。 47.  借款国将根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要求定期(在任何情况下,至少每年一次)向世界银行报告监测结果。 报告应准确客观地记录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是否符合《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和《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0》的要求,此报告应反映在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情况。借款国和 项目实施机构应指派高级主管负责审查报告。 指导文件 47.1 借款国和世行应就报告的格式、内容和频率达成协议,而这些方面会因项目的性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 响的严重程度以及缓解措施的不同而不同。在适当情况下,监测结果可以告知参与项目实施的第三方和受项目影响方。 48.  根据监测结果,借款国应识别任何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以世界银行可接受的方式将其纳入修正的《环境 和社会承诺计划》或相关管理工具中。借款国应根据修正的《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或相关管理工具实施商定的纠 正和预防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 16 49.  借款国应为世界银行员工或代表世界银行的咨询专家进行实地考察提供便利。 50.  若发生与项目相关的,对环境、受影响社区、公众或工作人员有或很可能有显著负面影响的事件或事故,借款 国应立即通知世界银行。通知中应包含事件或事故的详细说明(包括死亡人数或严重伤害情况)。借款国应根据国家 法律和《环境和社会标准》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事故或事件,并预防再次发生。 E. 利益相关方参与和信息公开 51.  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0》的规定,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借款国将持续按照与利益相关方利益性质一致的及与 项目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相符的方式,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并向其提供充分的信息。 52.  对于高风险和较高风险项目,根据与世界银行达成的协议,借款国将在项目评估前向世界银行提供并公开与项 42 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影响有关的文件 。文件将以适当的方式处理项目的关键风险和影响,并将提供足够的详细 信息,以便于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世界银行的决策。借款国将向世界银行提供并公开《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规 定的最终或更新文件。 脚注 42. 根据与借款国达成的共识,针对在项目评估之前和董事会批准之后提供和公开的文件,世界银行将考虑该政策的第 51 和 52 条。 53.  如果项目发生了可能导致额外风险和影响的重大变化,特别是这些变化会影响受项目影响的各方,借款国将提 供有关此类风险和影响的信息,并与受项目影响各方就如何缓解这些风险和影响进行磋商。借款国将公开更新的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包括更新的缓解措施。 17 附件 1 :环境和社会评价 A. 综述 1.  借款国应开展环境和社会评价,以评价整个项目周期内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环境和社会评价”是一个 通用术语,用以描述借款国在评价中使用的分析和规划过程,以确保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得到识别、避免、 最小化、减轻或缓解。 2.  环境和社会评价是确保项目在环境和社会方面是健康和可持续的主要手段,并将作为作出明智决策的依据。环境 和社会评价是一个灵活的过程,可以根据项目的细节和借款国的情况使用不同的工具和方法(见下文第 5 条)。 3.  环境和社会评价将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进行,并将综合考虑项目的所有相关的、直接的、间接的和累积性 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包括《环境和社会标准 1-10》中明确指出的那些风险与影响。环境和社会评价分析的广度、 深度和类型取决于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以及可能导致的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借款国将按照适合潜在风险和影 1 响的规模和详细程度进行环境和社会评价。 脚注 1. 详见《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B 节。 4.  环境和社会评价的开展方式及要解决的问题视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借款国将与世界银行协商确定要使用的过程, 需将各种项目活动考虑在内,包括范围界定、利益相关方参与、潜在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以及世界银行与借款国之 间出现的任何具体问题。环境和社会评价将包括并考虑与受项目影响群体和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协调和磋商,尤其是 在早期阶段,以确保所有潜在的重要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都可得到识别并解决。 5.  借款国实施环境和社会评价以及记录此类评价结果所采用的不同方法和工具,包括要实施的缓解措施,应反映项 目的性质和规模。正如《环境和社会标准 1》明确规定的那样,这些方法和工具应酌情包括下列各项的组合或其中  几项 : (a) 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ESIA) 《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ESIA)是识别并评价拟议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替代性方案及设计合适的 缓解、管理和监控措施的一种工具。 18 (b) 环境和社会审计 《环境和社会审计》是确定现有项目或活动的所有环境和社会问题的性质和程度的一种工具。该审计指出解决问 题所需采取的适当措施和并证明其合理性、估算措施和行动的成本并建议实施这些措施和行动的时间表。对于 特定的项目,环境和社会评价可能只包括环境或社会审计 ;在其他情况下,该审计是环境和社会评价的一部分。 (c) 危害或风险评价 危害或风险评价是识别、分析和控制与项目现场所存在的危险材料和情况相关的危害的一种工具。世界银行要 求对涉及某些易燃、易爆、活性和有毒物质的存量超出指定阈值级别的项目进行危害或风险评价。对于特定的 项目,环境和社会评价可能只包括危害或风险评价 ;在其他情况下,环境和社会评价包括危害和风险评价。 (d) 累积性影响评价 累积性影响评价是一种工具,用于考虑项目的累积性影响,包括过去、当前和合理可预见的相关发展的影响 ; 以及对在未来或其他地方由项目导致的计划外或可预见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 (e) 社会和冲突分析 社会和冲突分析是一种工具,用于评估项目可能导致下列情况的程度 :(a) 加剧现有紧张局势和社会中的不平等 (包括受项目影响社区内,这些社区之间及与其他人之间);(b) 对社会稳定和人类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c) 受到 现有紧张局势、冲突和不稳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战争、叛乱和内乱的情况下。 (f)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ESMP)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ESMP)是一种工具,用于细化 (a) 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为消除或抵消不利的环境和 社会影响,或将这些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程度而采取的措施 ;及 (b) 实施这些措施所需采取的行动。 (g) 环境和社会管理框架(ESMF) (ESMF)是用于当项目涉及某个计划和 / 或一系列子项目,而其风险和影响在得知计划 《环境和社会管理框架》 或子项目详细信息前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考察其风险和影响的一种工具。《环境和社会管理框架》规定了评价环 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原则、规则、准则和程序。该框架包含了减少、缓解和 / 或抵消不利风险和影响的措施 与计划、估算此类措施成本并作出相关预算的规定,及有关负责解决项目风险和影响的机构的信息,包括其管 理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影响的能力。它还包括预计子项目所在地区的恰当信息,包括该地区的任何潜在环境和社 会脆弱性 ;以及可能发生的潜在影响和可能预期使用的缓解措施。 (h) 区域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 区域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用于考察某个区域(例如城市区域、流域或沿海区)内与某项特定策略、政策、计划 或规划,或与一系列项目相关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及问题 ;评价和比较不同替代方案的影响 ;评价与风险、 影响和问题相关的法律和体制方面的问题 ;并就用于加强该区域内环境和社会管理的广泛措施提出建议。区域 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特别关注某个区域内多个活动的潜在累积性风险和影响,但可能不包括具体项目在特定地 点的分析,这种情况下借款国必须提供补充信息。 (i) 行业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 行业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考察与某个区域或国家内的某个特定行业相关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及问题 ;评估 和比较有关不同替选方案的影响 ;评估与风险和影响相关的法律和体制问题 ;并就用于加强该区域内环境和社 会管理的广泛措施提出建议。行业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也特别关注多个活动的潜在累积性风险和影响。行业环 境和社会影响评价可能需要以有关项目及其场地的具体信息为补充。 19 (j) 战略环境和社会评价(SESA) 战略环境和社会评价(SESA)通常是对国家层面(也可能是较小的区域)某个政策、计划或规划相关的环境和 社会风险与影响及问题的一种系统考察。对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的考察将包括考虑《环境和社会标准 1-10》 中列入的全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战略环境和社会评价通常不是特定于某个地点。因此,需结合针对特定 项目及场地的具体环境和社会评价来编制这种评价报告。 脚注 2. 这些也会反映国家的法规要求,但这取决于借款国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的程度。 脚注 3. 见《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23 条。 6.  项目的具体特征可能要求借款国使用特定的评价方法和工具,例如《移民安置计划》、《生计恢复计划》、《原住民 计划》、《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文化遗产管理计划》及与世界银行议定的其他计划。 7.  借款国应在项目过程中尽早启动环境和社会评价。借款国应尽早与世界银行进行磋商,以便在一开始设计环境和 社会评价时即可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 8.  环境和社会评价应与项目的经济、财务、制度、社会和技术分析紧密结合在一起,以确保在项目选择、选址和设 计决策阶段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借款国将采取措施确保在个人或实体执行环境和社会评价时,避免任何利益冲突。 环境和社会评价将不会由准备工程设计的顾问承担,除非借款国能证明这些顾问与项目不存在利益冲突,并且这些 顾问当中包括合格的环境和社会专家。 9.  当借款国在世界银行参与项目之前就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环境和社会评价时,世界银行将对该环境和社会评价进行 审核,以确保其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若需要,借款国还应开展额外工作,包括公众磋商与信息公开。 B. 机构能力 10.  环境和社会评价可提供以超越项目界限 / 责任的方式在项目所在国内协调环境和社会相关责任与行动的机会, 因此,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将其与其他环境和社会战略与行动计划以及其他独立项目关联起来。因此,特定项目的 环境和社会评价有助于加强东道国内的环境和社会管理能力,借款国和世界银行都应抓住机会将环境和社会评价用 于该目的。 11.  借款国可以在项目中包含加强其执行关键环境和社会评价职能的法律或技术能力的子项目。如果世界银行认为借 款国没有足够的法律或技术能力来执行此类职能,可能需要将加强能力列为项目的一部分。如果项目包括加强能力 的一个或多个子项,这些子项的内容需要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 1》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20 C. 特定项目的其他要求 12.  在适当情况下,环境和社会评价将把针对国际水道上项目的 OP 7.50 和针对争议地区内项目的 OP 7.60 的要求 考虑进来。 D. 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指示性提纲 13.  若将一次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作为环境和社会评价的一部分进行准备,将包括以下内容 : (a) 概要 • 简明讨论重大发现和行动建议。 (b) 法律和制度框架 • 分析进行项目环境和社会评价所依据的法律和体制框架,包括《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26 条中所述的问题。 4 • 将借款国现有的环境和社会框架与《环境和社会标准》进行比较并确定它们之间的差别。 • 确定并评估任何联合投资者的环境和社会要求。 (c) 项目描述 • 简明介绍拟议项目及其地理、环境、社会和时间背景,包括可能需要的任何场外投资,例如专用管道、施工便道、 供电、供水、住房以及原材料和产品储存设施,以及项目的主要供应商。 • 通过仔细斟酌项目的细节,指出需要何种计划以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 1-10》的要求。 • 提供具有足够详细信息的地图,显示可能受项目直接、间接和累积性影响的项目地点和范围。 (d) 基线数据 • 详细提供与项目选址、设计、运营或缓解措施决策相关的基线数据。这应包括关于数据准确性、可靠性和来 源的讨论,以及与项目识别、规划和实施的日期相关的信息。 • 确定并估算现有数据的范围和质量、主要数据缺口及与预测相关的不确定性 ; • 根据目前的信息,评估将研究的范围,描述有关自然、生物和社会经济状况,包括项目开始之前预估的任何 变化。 • 考虑项目区域内与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当前和拟议进行的发展活动。 (e) 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 • 考虑项目所有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包括《环境和社会标准2-8》中具体指出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 响,以及因为项目特定性质和背景而引起的任何其他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包括《环境和社会标准1》第 28条中确定的风险和影响。 (f) 缓解措施 • 确定缓解措施及无法缓解的重大残余负面影响,并尽可能评估这些残余负面影响的可接受程度。 • 确定有区别的措施,以便不会对弱势群体造成不成比例的负面影响。 • 评价环境和社会影响缓解措施的可行性、拟议缓解措施的资本和经常性费用及其在当地条件下的适当性 ;   以及针对拟议缓解措施的制度、培训和监测要求。 • 具体说明不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同时提供这一决定的依据。 21 (g) 备选方案分析 • 将可行的替代方案与拟议的项目场地、技术、设计和运营(包括“无项目”的情况)就潜在的环境和社会影 响系统地进行比较 ; • 评估替代方案缓解环境和社会影响的可行性、替代缓解措施的资本和经常性费用及其在当地条件下的适当性 以及对于替代缓解措施的制度、培训和监测要求。 • 对于每种备选方案,尽可能量化环境和社会影响,并在可行时考虑经济价值。 (h) 设计措施 • 提出选择拟议的具体项目设计的依据,并指定适用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如果《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 确定为不适用时,需证明建议的排放水平及污染预防和减轻方法符合良好国际行业实践。 (i)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ESCP)的关键措施和行动 • 概括项目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所需的关键措施和行动以及期限。这将用于制定《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ESCP)。 (j) 附录 • 参与准备及对环境和社会评价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或机构的名单。 • 参考文件—列出使用的已出版和未出版书面材料。 • 与利益相关方活动相关的会议、磋商和调查的记录,包括与受影响人群和其他相关方之间的会议、磋商和调查。 这些记录应明确记载为获取利益相关方、受影响人群和其他相关方的意见而采用的参与方法和方式。 • 显示正文中提及或总结的相关数据的表格。 • 相关报告或计划的列表。 脚注 4.《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26 条规定 :环境和社会评价应以适当的方式将与项目相关的所有问题考虑进去,包括 :(a) 国家适用的、与环境 和社会问题相关的政策框架、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机构能力(包括实施能力);国家条件和项目背景的变化 ;国家环境或社会研究 ;国家环境或 社会行动计划 ;以及在相关国际条约和协议下直接适用于项目的国家义务 ;(b)《环境和社会标准》下的适用要求 ;(c)《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 和其他良好国际行业实践。 E.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的指示性提纲 14.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包含一系列缓解、监测和制度措施,这些将在项目实施和运营阶段采取,以消除不利的 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抵消这些风险与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还包括实施这些 措施需要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借款国将 (a) 确定对潜在不利影响的响应措施 ;(b) 设定要求以确保有效且及时制定这 些响应的措施 ;(c) 说明满足这些要求的方式。 22 15.  根据项目而定,《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可能作为单独的文件进行编制或其内容可能直接并入《环境和社会承诺 计划》中。《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的内容将包括以下 : (a) 缓解 •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根据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确定将潜在的不利环境和社会影响降低至可接受概水平的 措施和行动。如适用的话,该计划将包括补偿措施。具体而言,《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包括 : (i) 确定并概述所有预期的不利环境和社会影响(包括涉及原住民或非自愿移民的影响); (ii) 描述每个缓解措施的技术细节,包括与缓解措施相关的影响类型及需要采取缓解措施的条件(例如连续 的或在应急情况下),以及设计、设备说明和运营程序(酌情); (iii) 估计这些措施的任何潜在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及 (iv) 考虑项目所需的其他缓解计划(例如针对非自愿移民、原住民或文化遗产),并与这些计划相一致。 (b) 监测 •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确定监测目标并指定监测类型,这些均与环境和社会评价中所评价的影响及《环境 和社会管理计划》中所描述的缓解措施有关。具体而言,《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的监测部分应包含(a)监测 措施的具体说明和技术细节,包括测量的参数、使用的方法、取样位置、测量频率、检测范围(在适当的情 况下)及用于指示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阈值的界定;和(b)监测和报告程序,以(i)确保尽早检测到需要 采取某些特定缓解措施的情况,及(ii)提供有关缓解进展和结果的信息。 (c) 能力建设和培训 • 为支持及时、有效地执行环境和社会项目子项及缓解措施,《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利用环境和社会评价来 确定现场或机构和部级责任方是否存在以及其角色和能力。 • 具体来说,《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应提供制度安排的具体说明,确定哪一方负责落实缓解和监测措施(例 如运营、监管、执行、实施监测、补救行动、融资、报告和人员培训)。 • 为加强负责实施机构的环境和社会管理能力,《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应建议负责方建立或扩大相关机构、 人员培训以及支持实施缓解措施所需的任何其他措施,以及环境和社会评价方面的任何其他建议。 (d) 实施时间表和成本估算 • 对于所有三个方面(缓解、监测和能力建设),《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应提供(a)必须作为项目一部分执  行的缓解措施的实施时间表,显示阶段划分以及与整体项目实施计划的协调,及(b)资本和费用估算及实施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的资金来源。这些数字也将并入工程总造价表中。 (e)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与项目的整合 • 借款国是否进行项目的决定及世界银行是否资助项目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基于于《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  (无论作为单独的文件还是并入《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是否有效执行的预期。因此,应明确规定要实 施的每个措施和行动,包括单项缓解与监测措施和行动、与每项措施和行动相关的机构责任、执行这些措施 和行动的成本,都将并入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预算和实施中。 脚注 5. 当借款国将聘用承包商时,这可能尤其相关,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规定了承包商要遵循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 应作为借款国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的一部分,包括相应的监测和实施条款。 脚注 6.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测提供关于项目的关键环境和社会方面的信息,尤其是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及缓解措施的有效性。借款国和世界银 行可通过此类信息评估缓解措施作为项目监督的一部分是否成功,并可在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23 F. 环境和社会审计的指示性提纲 16.  审计的目的是确定现有项目或活动中的重大环境和社会问题,并评估这些问题目前的状态,特别是能否满足  《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 (a) 概要 • 简明讨论重大调查结果,说明建议的措施和行动及时间表。 (b) 法律和制度框架 • 分析现有项目或活动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包括《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26 条中所述的问题,以及现有投资人 的任何适用的环境和社会要求(若相关)。 (c) 项目描述 • 简明介绍了现有项目或活动及其地理、环境、社会和时间背景,以及任何关联设施的情况。 • 找出任何已制定的用于解决特定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影响的计划(例如土地征用或移民安置计划、文化遗产计 划、生物多样性计划)。 • 包括具有足够详细信息的地图,显示现有项目或活动的场地,以及为拟议项目建议的场地。 (d) 现有项目或活动相关的环境和社会问题 • 审查将考虑与现有项目或活动相关的关键风险和影响。将考虑《环境和社会标准1-10》中确定的与现有项目 或活动相关的关键风险和影响。该审计还将审查《环境和社会标准》中未涉及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这些 问题代表项目情形下的关键风险和影响。 (e) 环境和社会分析 • 审计还将评估(i)拟议项目的潜在影响(要考虑与现有项目或活动相关的审计结果);(ii)拟议项目是否可满 足《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 (f) 拟议的环境和社会措施 • 根据审计的结果,本节将列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措施。这些措施将包括在拟议项目的《环境和社会承诺计 划》(ESCP)中。本节所涵盖的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 满足《环境和社会标准》要求所需的具体行动 • 针对与现有项目或活动相关的潜在重大环境和/或社会风险及影响提出的纠正措施和行动 • 避免或缓解与拟议项目相关的任何潜在不利环境和社会风险或影响的措施 24 附件 2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A. 简介 1.  借款国将与世界银行商定《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ESCP)。《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构成法律协议的一部分。作 为一份汇总文件,《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整合了为使项目在指定时限内以世界银行认可的方式实现符合《环境与社 会标准》的目标所需的实质措施和行动。 2.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根据有关项目潜在风险和影响的已知信息进行制定。《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考虑环 境和社会评价结果、世界银行的环境和社会尽职调查以及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结果。《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应尽早编 制,通常始于项目范围界定时,并将作为协助确定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以及缓解措施的一种手段。《环境和社 会承诺计划》草案应在项目评估前尽早公示。 B.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内容 3.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应是一份准确的概要,涉及按照管理及缓解措施排序的方式,解决项目潜在环境和社会 风险与影响的实质性措施和行动。该计划将构成监测项目环境和社会绩效的基础。所有要求都将清楚列明,以便在 合规性、时限和监测方面没有模糊不清之处。视具体的项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可能明确用于完成措施或行动 的资金,并可能包括有关完成计划的其他详细信息。 4.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还将包括对提议的项目变更或不可预见情况进行适应性管理的流程。该流程需说明管理 和报告此类变更或情况的方法,以及对《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作出的任何必要变更和相关的管理工具。 5.  另外,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概述借款国应建立和维持的负责实施《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议定的行动的 组织架构。该组织架构需考虑借款国和项目实施机构的不同角色和责任,并明确特定人员的具体责任和权力。 6.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应概括借款国针对《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要求的具体行动所提供的培训,确定应接受 培训的人员以及所需的人力和财力 7.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需说明借款国为开展监测应配备的系统、资源和人员,并确定用于补充或核实借款国监测 活动的第三方。 25 8.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内容因具体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对于某些项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涵盖借款国 的所有相关义务,不再要求额外的计划。对于其他项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涉及规定详细项目要求的已有或 将要制定的其他计划,例如《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移民安置计划、有害废物计划等。在这些情况下,《环境和社 《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规定此类计划的完成时限。 会承诺计划》将这些计划的关键方面进行汇总。若要制定计划, 9.  若在某种程度上,项目依赖于使用借款国的现有环境和社会框架,《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参照相关的《环境 和社会标准》确定适用的国家框架的具体方面。 C. 实施《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10.  借款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积极实施《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所述的措施和行动,并检查《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 1 的执行情况,作为其监测和报告工作的一部分。 脚注 1. 详见《环境和社会标准 1》第 D 节。 11.  借款国应在项目周期内维持为监测项目的环境和社会方面而建立的组织架构,并在必要时加强之。应明确界定关 键的社会和环境责任,并向所有相关人员传达。充分的高层承诺以及充足的人力和财力,将成为不断推进《环境和 社会承诺计划》实施的基础。 12.  借款国应确保对实施《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相关活动承担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适当的资格认证及培训,使 其具备实施相关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无论是直接实施或通过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借款国都应提供相应的培训,以便 实施《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要求的具体措施和行动,并为有效和持续的社会和环境绩效提供支持。 13.  借款国应立即告知世界银行关于项目范围、设计、实施或运行情况的任何拟议的变更,因为这些变更可能引起 项目的环境或社会风险或影响的不利变化。借款国应酌情根据《环境和社会标准》开展追加的评价和利益相关方参 与活动,并根据评价和磋商结果,酌情更新《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和相关管理工具,并征得世界银行同意。更新 的《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将予以公示。 D. 执行项目活动的时限 14.  若要求借款国在特定时间内计划或采取具体措施或行动,以避免、最小化、减少或缓解项目的特定风险和影响时, 借款国在根据《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规定完成相关计划、措施或行动(包括满足适用的磋商和信息公开要求)前, 不得开展与项目相关的、可能导致实质性不利的环境或社会风险或影响的任何活动,包括为满足适用要求而进行的 磋商和信息公开活动。 26 附件 3 :承包商管理 借款国应要求所有参与项目的承包商按照《环境和社会标准》的要求(包括《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开展工作。借款国应按下述方式有效管理所有承包商 : (a) 评价与合同相关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与影响 ; (b) 确保因项目聘用的所有承包商是合法和可靠的企业,并具备按照合同中的承诺开展项目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 (c) 将《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的所有相关方面纳入招标文件 ; (d) 以合同形式要求承包商执行《环境和社会承诺计划》及相关管理工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针对违规情况的适当 和有效的补救措施 ; (e) 对承包商履行合同承诺的合规情况进行监测 ;以及 (f) 若有分包的情况,则要求承包商与其分包商作出同等安排。 27 参考文献 在运用《环境和社会框架》方面有许多对借款国十分有用的资源。下面列出的参考文献可能有助于借款国落实《环境和 社会框架》的要求。这些列出的资源未必代表世界银行的观点。 世界银行集团 World Bank. 2011. “Stakeholder Consultations in Investment Operations.” Washington, DC. http://documents. worldbank.org/curated/en/830941468323985308/Stakeholder-consultations-in-investment-operations-guidance-note ———. 2015. “World Bank Group Gender Strategy (FY16-23): gender equality, poverty reduction and inclusive growth.” Washington, DC. 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handle/10986/23425 ———. 2016. “Bank-Directive - Addressing Risks and Impacts on Disadvantaged or Vulnerable Individuals or Groups.” Washington, 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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